📢 Gate廣場獨家活動: #PUBLIC创作大赛# 正式開啓!
參與 Gate Launchpool 第 297 期 — PublicAI (PUBLIC),並在 Gate廣場發布你的原創內容,即有機會瓜分 4,000 枚 $PUBLIC 獎勵池!
🎨 活動時間
2025年8月18日 10:00 – 2025年8月22日 16:00 (UTC)
📌 參與方式
在 Gate廣場發布與 PublicAI (PUBLIC) 或當前 Launchpool 活動相關的原創內容
內容需不少於 100 字(可爲分析、教程、創意圖文、測評等)
添加話題: #PUBLIC创作大赛#
帖子需附帶 Launchpool 參與截圖(如質押記錄、領取頁面等)
🏆 獎勵設置(總計 4,000 枚 $PUBLIC)
🥇 一等獎(1名):1,500 $PUBLIC
🥈 二等獎(3名):每人 500 $PUBLIC
🥉 三等獎(5名):每人 200 $PUBLIC
📋 評選標準
內容質量(相關性、清晰度、創意性)
互動熱度(點讚、評論)
含有 Launchpool 參與截圖的帖子將優先考慮
📄 注意事項
所有內容須爲原創,嚴禁抄襲或虛假互動
獲獎用戶需完成 Gate廣場實名認證
Gate 保留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
揭祕加密貨幣行業六大法律風險 案例剖析助您規避陷阱
加密貨幣行業的法律風險:近年典型案例分析
加密貨幣行業長期以來都面臨着各種安全和法律風險。尤其對年輕羣體而言,發幣、場外交易、操縱流動性等行爲背後的刑事風險邊界認知往往模糊。本文將梳理近年國內典型涉幣司法案例,剖析關鍵法律風險點,以提升風險防範意識。
一、非法經營罪
某地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 USDT 非法買賣外匯案件。2020 至 2021 年間,犯罪嫌疑人通過"人民幣-USDT-美元"方式非法交易外匯,涉案金額超 2.34 億元。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 6 個月,並處罰金 114 萬元。
另有兩起類似案件:
某縣法院判決一起現金買賣虛擬貨幣案,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並處罰金 20000 元。
三名"95 後"青年以虛擬貨幣爲媒介從事買賣外匯,數月內完成 650 餘次交易,兌換外匯近 3000 萬元。三人被判處 1 年 6 個月到 5 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點評:國內外匯管制對個人每年換匯額度有嚴格限制。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爲外匯交易提供了便利,但也存在法律風險。涉案金額越大、犯罪時間跨度越長,處罰也越重。
二、洗錢罪
江蘇某法院判決一起虛擬貨幣洗錢案。一名待業男子爲償還債務,通過交易平台購買U幣並轉移出售賺取差價。其銀行帳戶總流水 13 筆,共計 2.5 萬餘元,個人非法獲利 5000 餘元。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,並處罰金 2000 元。
點評:無論國內還是海外,無論規模大小、涉案人員背景,洗錢都是加密貨幣行業的高頻罪名。個人通過銀行卡幫助非法公司轉移資金,極易構成幫信罪。
三、詐騙罪
某地法院審理了一起"00後"大學生發行虛擬幣詐騙案。被告在某公鏈上發行"土狗幣",因撤回流動性導致他人損失 5 萬 USDT。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 4 年 6 個月,並處罰金 3 萬元。
點評:發行虛擬幣並撤回流動性也可能構成犯罪,尤其是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且能鎖定具體發幣人的情況下。提醒用戶必須遵守國內法律法規,不要參與發幣活動。
四、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
某省檢察院公布一起虛擬貨幣傳銷案。10名被告人以"區塊鏈"、"虛擬貨幣"爲噱頭,設置資金池並誘騙羣衆加入獲取收益。涉案金額達 2.1 億餘元。最終被判處 2 年至 6 年不等有期徒刑,並處 10 萬至 50 萬元不等罰金。
另一起案件中,三名被告人發行自創虛擬幣並設立傳銷組織。該組織共有萬餘個會員帳號,最高層級數爲 17 層,涉案金額達 5700 餘萬元。三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,緩刑 5 年,並處罰金 35 萬元。
點評:虛擬貨幣常被用作傳銷包裝手段。上述案件傳銷層級和涉案金額巨大,遠超國內分銷限制,因此被列爲代表性大案。
五、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
某地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比特幣"跑分"案件。7名被告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進行"跑分",涉案金額超 900 萬。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 4 年,並處罰金 1 萬元。
另一起案件中,一對夫妻用虛擬幣帳戶爲上遊犯罪洗錢 1500 餘萬元。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10 個月和 3 年緩刑。
還有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按指示將銀行卡內資金轉入第三方支付工具後購買虛擬幣,從中賺取 147.1 元佣金。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,緩刑 1 年,並處罰金 5000 元。
點評:即使獲利極少,參與"跑分"或幫助他人洗錢的行爲都極具風險。處罰往往遠高於實際獲利,希望引以爲戒。
六、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罪
某地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木馬病毒盜取虛擬貨幣案。5名被告人搭建虛假網站並植入木馬,遠程操控受害者電腦盜取虛擬貨幣。最終被判處 6 個月至 2 年不等有期徒刑,並處 3000 元至 12000 元不等罰金。
另一起案件中,3名被告人利用漏洞非法獲取他人虛擬幣錢包私鑰,非法轉移並出售虛擬幣,獲利 250 餘萬元。
點評:加密貨幣已被多地法院認定爲個人資產。通過非法手段盜取加密貨幣可能同時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罪、盜竊罪或搶劫罪。